看了腾讯网的专题《哈医大血案,网民怎”高兴“?》后,什么叫媒体人玻璃心碎一地今天我算见识了,虽然话语权掌握在媒体手上,但我也不能不发表自己的看法,维护自身的权益。
一、“说是“医患纠纷致杀人”,并无大错”。
编辑表示确定不是误诊,但不排除医患纠纷的可能。追溯腾讯网上一篇即是第一篇成为导火索的报道,其中很肯定地写道“医患纠纷致杀人”。提起医患纠纷,没有具体事实佐证的情况下,在现在公众的定式思维中,倾向于把医生当做过失方。可这个事件里如果不存在误诊拒诊,仅仅是给出先治疗结核再处理 AS 的正确建议还被患者认定是刁难,甚至误以为是刁难就导致杀人的话,一定是这个患者的认知或心理本身问题。这样还能拍手叫好的人,为什么不能说是泯灭人性?可在腾讯网那篇报道的掩护下,泯灭人性也变得可以理解了。好吧,至少没有捏造事实,可以算是“并无大错”了。
二、“医患关系紧张更和媒体无关。这非常滑稽,不仅太高看了媒体,也侮辱了每个人的判断力。”
虽然在我国媒体还没有让 TG、BB 们下课的能力,可在如今媒体的重要作用已勿需再质疑,就看小悦悦事件,为什么那么多路人都视而不见?帮人助人收到的难道不是感谢吗?难道我们每个人都缺乏判断力缺乏基本道德?是我们都亲身经历过帮人不成反被咬一口的教训还是我们从媒体上获知太多的负面信息?如果说客观报道是媒体的义务,对新闻的选择就是媒体的责任,因为他们影响着这个时代的主流。
三、编辑代入患者意淫夸大就医事实造成心理暗示
这之后对医院医院的描写我就不引用了,说下自身感受。下级医院基本不存在服务态度不好的问题,上级医院的门诊每时每刻都是数十人围着你不停问,门诊一天看下来不相信你不烦,当然这需要改进,但不难理解。国家定位公立医院是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私立医院更甚之,医院不是红十字会,虽然救死扶伤是道德要求,但道德不能替代法律,也难以超脱制度,养活自己是首要任务,你可能会笑说医院怎么会养不活自己,我只能说你仅仅看到了这个行业光鲜的一面。药价管理在现今已基本规范,大多可以去药店比对。自我保护意识绝对超过红包意识,在越来越恶劣的医疗环境中自我保护超过一切,编辑竟有“暗示”的错觉——我只能理解为代入、意淫。医生护士不是天使,不是神,只是人,也会生病,也是患者,和所有人一样,也有七情六欲,也想放假休息,也有道德良知,努力只求认可。
四、“没有机制惩罚不合格的医生才是医患关系紧张的症结所在”
(参见《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章)告知不到位、记录没按时写还好只要行政或纪律处分,停业、吊销执照、丢工作也无可奈何,重则可追究刑事责任。在工作过程中,我们难以避免过失,犯错要相应责罚,但惟独医疗行业的过失处罚最重,这不难理解,因为我们面对的是生命,三天一小考,五天一大考是常态,但若这样的考核和监管机制谈不上严格的话,那么媒体主观臆断的报道造成的负面影响又该如何惩罚?有多少良莠不齐的“妓者”、“编妓”涌进了这个行业?有没有全都经过数年相关专业的教育学习?有没有考核上岗?如何考核?碰到政治问题就软蛋?在其它领域就能随心所欲了吗?
五、“对哈医大这样的“准政府部门”、“准垄断企业”,媒体本该额外严厉的监督”
“纳税人对你自然要牛气些”纳税人的钱?医院不是财政拨款,我国不是公费医疗,不要自爆美分生活在别处,医护工作者也是纳税人。“但我们也要清楚在涉及公立医院医疗纠纷的报道中媒体理应有更高的姿态而医院应该持更低的姿态。"给媒体大爷跪了!你们说的就是圣旨!